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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第一条电视广告诞生记

1999-02-2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曹秉

第一条电视广告诞生于改革开放最初的上海。当时上海电视台经费来源完全依靠财政拨款,1978年电视台得到的日常经费比一部电影的摄制费还要少。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选择,一是“看菜吃饭”,给多少钱办多少事;一是“找米下锅”,发挥自身优势,自己发展自己。电视台当时的负责人邹凡扬主张后一种选择,提出经营广告,增加收入,改变“捧着金饭碗讨饭吃”的局面。这个主张,得到电视台多数同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。

对于电视广告,电视台内部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,有的同志认为广告是资本主义的产物,电视台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和舆论宣传工具,不宜推行。另一种意见则认为,广播电视应该发展广告,十一届三中全会已明确,全党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,作为新闻单位的上海电视台,除了要按通常做法继续宣传企业的经济建设成果,还应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,成为沟通产销之间的一座桥梁。1979年1月25日,上海电视台向上级主管机关呈送了经营广告业务的请示报告,当晚便得到批准。可是,就在播出前半分钟,当时电视台主管技术的一位负责人却说不能放,播放的技术员愣住了。当时负责此事的汪志诚当机立断:按串联单播出(串联单上有邹凡扬签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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